国企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

通常情况下,发生劳动纠纷后,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,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,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。
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关于国企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国企改制劳动关系的处理
依法规范劳动关系。
对从原主体企业分流进入改制企业的富余人员,应由原主体企业与其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,并由改制企业与其变更或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。
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改制企业工商登记后30天内完成。
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,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,并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,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。
)对分流进入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,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与其变更劳动合同,用工主体由原主体企业变更为改制企业,企业改制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。
改制企业要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、失业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。